解读“规范再生金属原料进口管理”
解读“规范再生金属原料进口管理”
为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再生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20年*43号公告(关于规范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43号公告”)。
为规范再生钢铁原料的进口管理,推动我国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12月30日,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海关总署、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20年*78号公告(关于规范再生钢铁原料进口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78号公告”)。
上述两条公告明确了符合相关标准的再生金属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在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中,存在着大量的可循环资源,这些固体废物若经科学、合理的预处理,将成为优质资源,变废为宝,对国民经济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绿色”进口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可以缓解我国铜、铝、钢铁等资源匮乏的现状;省去原生矿的采选、冶炼等环境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量大的工序环节,使生态环境免遭破坏,有效实现节能减排;符合国家绿色制造的需求。
43号公告的理解重点包括:
01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9)、《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标准的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02再生黄铜原料、再生铜原料和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404000020,7404000030和7602000020。
03不符合《再生黄铜原料》(GB/T 38470-201)、《再生铜原料》(GB/T 38471-2019)、《再生铸造铝合金原料》(GB/T 38472-2019)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0443号公告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78号公告的理解重点包括:
01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标准的再生钢铁原料,不属于固体废物,可自由进口。
02再生钢铁原料的海关商品编码分别为:7204100010、7204210010、7204290010、7204410010、7204490030。
03不符合《再生钢铁原料》(GB/T 39733-2020)国家标准规定的,禁止进口。
04 78号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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