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港东江口码头4.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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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危险品进口清关1000 3-9类危险品报关1000 危险品海运进口报关1000 危险品堆位申请1000 危险品拖车1000 危险品商检代理1000
我司主营广州黄埔港(集司码头、新沙码头)、南沙港(二期码头)3类、4.1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报关报检、危险品拖车配送、危险品仓储、危险品外验服务、危险品堆位申请、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办理、MSDS审核、危险公示标签审核与制作、进口属地查验等危险品进口清关物流服务,为你解决危险品进口难点疑点,确保顺利通关提货。
危险品,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运输和贮藏时,应按照危险品条例处理。
危险品进口企业需要提前准备的资料:
1、货物数据(MSDS报告、UN编号)
2、危品中文公示标签(有毒,易燃,氧化,腐蚀等标示)
3、企业营业执照(危品经营范围)
4、危险品进口备案成功后可出具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有效期为一年。公示标签是根据技术说明书申请,需在国外装货前贴好。
危险品进口报关报检资料:
1、装箱单,合同,,产地证(如需)。
2、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3、货物图片和说明。
4、报检报关的基本资料(企业资料,申报要素等)
黄埔港东江口码头4.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手续
危险品报检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说明
2、中文*数据单(即MSDS,MSDS一般为外文,需翻译成中文)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需符合GB15258-2009要求)
4、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注意:
1、报检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
2、危险品要在货物到港**天进行危申报(迟到港后前内)否则是要罚款或者交检查报告.
黄埔港东江口码头4.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手续
进口危险化学品海关要求
依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原质检总局《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有关问题的公告》(2012年*30号)等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查验+目的地检验”的模式,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申报。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要求。
进口危险品到广州港口之后,需要准备好中文公示标签,货物相关信息,危险品分类鉴,危险品MSDS等资料,向商检局提交,报检。只要我们准备好资料,货物包装符合要求,又有危险品分类鉴别和中文公示标签,可以*报检。报关只要在审价符合要求,可以通过。
黄埔港东江口码头4.1类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及手续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中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无论其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属于法定检验商品,在进出口时须向海关申报。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要求:
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应当按照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等规定实施检验,主要包括口岸检查、转场检查、目的地检验等查验方式。检验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其中,要求包括:
1、产品的主要成分/组分信息、物理及化学特性、危险类别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2、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是否随附中文数据单;危险公示标签、数据单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3、对进口危险化学品所用包装,应检验包装型式、包装标记、包装类别、包装规格、单件重量、包装使用状况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的规定。
我司自有报关资质,有丰富的危品进口报关清关经验,主营3/4/5/6/8/9类危险品进口清关,公司有着15年危险化工品进口清关操作经验及丰富的产品操作案例,熟悉广州口岸海关及码头对各类危险品操作流程及要求,欢迎各位客户来电咨询!!!
http://cawin01.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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