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港集司码头8类危化品商检报关手续及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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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描述

危险品进口清关1000 3-9类危险品报关1000 危险品海运进口报关1000 危险品堆位申请1000 危险品拖车1000 危险品商检代理1000
我司主营广州黄埔港(集司码头、新沙码头)、南沙港(二期码头)3类、4.1类、5.1类、6.1类、8类、9类危险品报关报检、危险品拖车配送、危险品仓储、危险品外验服务、危险品堆位申请、危险品分类鉴定报告办理、MSDS审核、危险公示标签审核与制作、进口属地查验等危险品进口清关物流服务,为你解决危险品进口难点疑点,确保顺利通关提货。
危险品进口清关需要什么资料文件?发到哪个港口比较好?
堆位申请:我司可申请危险品及非危险品混装堆位,新沙码头及南沙码头均可安排
因为黄埔全通集司码头整顿,暂时不接3类-6.1类,只能接8、9类危险品,大多三类八类危险品都驳船到新沙码头,因为新沙码头堆位有限,所以新沙码头非常紧张,这样子大部分船公司申请堆位要比较久,甚至申请不到。我司做危险品,提**周基本能申请到堆位。
先是危险品进口需要几个注意的:
1、外包装必须加贴中文警示标签,进口之前要先根据标准设计
2、包装必须符合危险品的包装,有UN标识号;没有UN标识号的要确认是否是有限数量包装
3、进口港口的选择(一般广东地区选择黄埔、南沙)
黄埔港集司码头8类危化品商检报关手续及单证
危险品进口清关商检调离操作流程详情:
现广州黄埔全通码头停止接受危险品,现危险品进口都转到黄埔新沙港码头进口堆放。如之后要进口危险品的外贸企业要注意。
商检调离是指危险品在进口报关时需要做法检,在口岸报检时无法当时完时,商检局会出具一张商检调离单,在货物进口报关放行后,由收货人联系当地的商检局下厂验货。而商检局也会将此单内转到当地海关部门。
货物进口报关放行提货后,收货企业可自行准备好商检调离资料到商检局办理,在危险品仓库检验,应与商检局关员预约好时间接到危险品仓库进行验货,如果企业没有自理报检权,也可提供资料给我司为您提供管家式服务。
在做商检调理时应注意报关放行后货物运输到危险品仓库后不可拆箱使用,更不能售卖,需等关员检验通过之后才允许使用销售。
危险品进口报关商检调离的流程:
1、货物清关放行,送达收货人后先不要开拆包装及使用
2、从报关行处拿回商检调离单
3、如自己公司有报检权,可自行去当地检疫局办理;如没有报检权,可委托报检聚海代为办理
4、准备商检调离资料
5、向商检局提交商检资料
6、商检调离通过
注:*进出口商品检疫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未经主管口岸验货而使用或者销售将被处罚货值5%-20%的罚款。
黄埔港集司码头8类危化品商检报关手续及单证
危险品进口报关流程和其他普通货物清关有一定的区别。所以从2009年以来,我司针对危险化工品有一套科学的进口申报流程,可以成熟的处理各种问题。
一、进口危险化学品报关报检需提供的单证资料
依据《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有关问题公告》进口危险化学品报检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申报,同时还应提供:
(a)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b)中文危险公示标签;
(c)中文数据单样本(MSDS);
(d)关于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情况说明。
(e) 符合性声明
注意:《符合性声明》中化学品正式名称需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填写,根据MSDS中组分信息项所列出的危险成分CAS号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查找确定。
(b)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
注意:
1)务必各要素齐全,比如中文品名,警示词,危险形象符号,危险性说明,警示性说明,供应商信息,紧急联络电话等;
2)标签中信息应与MSDS一致。
(c) MSDS
注意:1)MSDS内容与格式需与国际通行版本一致;
2)进口报检应提供的MSDS应为生产商或卖方提供的MSDS的中文翻译件。同时化学品名称应是中文,国外生产商或供应商的信息可不翻译。
情况说明无固定格式,必须说明是否添加抑制剂和稳定剂。若有,需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d)情况说明
黄埔港集司码头8类危化品商检报关手续及单证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向海关报关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报检时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名称进行申报,同时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进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符合性声明;
2、对需要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抑制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3、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数据单的样本。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的进口危险化学品,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经自我评定为普通化学品的,可按照进口化学品要求申报。
危险化学品(含普通化学品、危险货物)的进出口企业均应填写《进出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产品基本情况登记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行政许可复印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种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危险公示标签及数据单(SDS)等相关资料。
我国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实行目录管理制度,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以下简称“《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将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采取行政许可等手段进行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企业进行生产、使用、经营前,应当取得:
《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http://cawin01.cn.b2b16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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